一、前期準備階段
1.根據市場行情,協助委托人確定各項造價指標。根據委托人提供的資料,做可研成本,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各項造價指標并進行動態調整。
2.協助委托人確定擬定投資總額。
3.編制資金需求及使用計劃,報委托人審批,協助委托人合理、充分利用項目資金。
二、設計階段
1.對設計師提交的方案設計分別進行建筑形式、結構方案、機電方案、外部環境等的施工可行性進行分析及工程成本初步估算,并向委托人提交分析對比報告。
2.對設計師提交委托人確認的方案進行成本估算,向委托人提交成本方案設計分析意見(含成本優化方案)。
3.檢查核對設計工程概算。根據初步設計文件計算工程量,進行價值工程分析,并提交相關分析報告。
4.施工圖完成后,負責編制本項目投資總成本、總收入預算,并適時監控報告及調整。(向委托人提供詳細的工程量計算書)
5.項目各部位的測算及需要配合銷售部門測算的一切工作(如計算局部面積、局部建安裝修成本測算)
三、招標階段
1.招標工作(包括總包招標、各分包招標以及材料招標):依據招標圖紙及招標范圍,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標底,協助招標人進行經濟標評審、清標(進行市場調研提出合理市場價格)、編制評標報告;在出現不平衡報價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2.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暫估價材料設備提供價格咨詢報告并參與洽談。
3.標底在開標前2天密封加蓋公司公章提交給委托人。
四、施工階段
1.合約及造價管理工作:審核工程施工階段工程變更洽商、暫估價價差、月進度報表、索賠等經濟文件,并向施工方提出反索賠及文件資料的收集存檔等工作。
2.對設計師提交甲方確認的方案進行成本估算并與造價控制指標進行比較,向甲方提交成本方案設計分析意見。
3.審核圖紙:結合圖紙及概算(或估算),從造價的角度對設計成果進行評審,并按業主要求提供審核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概算(或估算)是否合理(價格、數量等)并提出合理造價等;當提出新方案時,對新舊方案的造價進行對比。
4.根據業主要求對需詢價的材料、設備,先確認技術與工藝后確定價格,并提供至少三家的市場供應價格(加蓋公章掃描件)和有效聯系方式。
5.當無法依據圖紙計算工程量或者需要現場確認工程量時,必須到現場進行工程量聯測。
6.發生爭議時,為業主提供訴訟、仲裁所需要的證明文件,維護招標人的權益。
7.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格式(如造價指標、合同臺帳、洽商變更臺帳等)每月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報告工作。各階段工作完成后,應按業主要求提供所有資料一套(含相應電子版文件)。
8.負責本次所有招標項目總分包竣工預、結(決)算的編制、審核并提交竣工結算報告。
9.如招標圖與施工圖存在差異,應進行圖差調價。
10.參加委托人組織召開月度工作例會和每周變更洽商評審會及其他造價相關例會,并按招標人的要求報送相關經濟文件,每月25日前向委托人報送咨詢公司全過程工作臺賬、月工作計劃報表
五、竣工結算及資金管理與財務報告
1.協助編制按年、季、月資金用款報告,并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調整。
2.依據整體工程進度計劃,編制工程資金用款計劃。
3.施工過程中依據工程結算按季提出財務分析報告(已完成部分實際支出及計劃對比),動態反映工程總成本及各項費用開支情況,使費用在未發生時作出對策,有效地防止投資突破。
4.依據工程竣工圖紙、設計變更洽商、有關索賠文件、工程驗收報告,編制工程結算書;并與承包商進行談判,確定工程造價后,編制最終的結算報告,由委托人與承包商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5.咨詢人應向委托人提供工程咨詢成果性文件書面版本叁份,及該文件電子文擋一份、工程量計算底稿(有電子文件的提供電子文擋)。工程竣工后由委托人組織與各施工單位談判,審核各類工程結算,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結算書及相應的電子文擋(包含EXCEL電子表格形式)。
6.竣工結算后做投資價值評估(含成本指標數據庫編制、結算成本后評估報告)
六、合約管理顧問工作
1.協助委托人組織投標人答疑,考察現場,進行招標文件的修正。
2.協助委托人組織投標人進行開標、評標、定標等工作。
3.起草、修改合同協議書及參加合同談判。
4.對合同條款及有關合同文件進行重點分析及分類管理,以合同為依據,公正、公平地平衡委托人、承包單位雙方利益,并盡可能保護委托人的利益,確保本項目在法律及合同保護下進行。
5.檢查承包商是否按合同要求,向銀行及保險公司辦理履約擔保及保險。
6.對合同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在工程項目進程中,及時收集及掌握與工程變更、工期進度、工程的分包、工程質量、工程款項的支付等有關的文件資料,并從中分析找出影響工程進度、質量和投資的各種因素,使工程項目進程處于受控狀態。
7.在實施合同過程中,若工程有較大的增、減內容時,協助委托人與承包單位及時協商簽署《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
8.對參與建設的各單位往來函件、質量檢查記錄、會議紀要、工程款項的支付、有關簽證文件等進行分類歸檔,統一管理。
9.協助委托人處理承包單位提出的索賠申請,并協助委托人及時整理及提出反索賠申請,包括依據和計算方法等;對索賠的理由、依據、合理性進行審核,必要時協助委托人組織有關方進行協商或談判,以避免在工程結算時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10.協助委托人及督促監理單位對參與本工程項目建設各單位之間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或專題協調會議,通過相互討論,深化對各自合約責任及執行情況的理解,使各方協調作戰,共同完成項目總體進度計劃要求,并滿足合同及法律規范的要求。
11.協助委托人做好降低工程風險及風險分析轉移等工作,必要時實行工程合同保險或擔保。
12.對合同執行情況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和評審,并做出相應報告。
七、負責完成發包人委托與本項目造價咨詢有關的其它工作事宜。